1.請問租借時段及進退場時間?
場地租借時間 |
上午時段 |
下午時段 |
晚上時段 |
最早進場時間 |
08:30 |
13:30 |
18:00 |
週二、四、六、日 |
09:00-12:00 |
14:00-17:00 |
|
週三、五 |
09:00-12:00 |
14:00-17:00 |
18:30-21:30 |
最晚退場時間 |
12:30 |
17:30 |
21:40 |
休館日 |
每週一、國定假日、因天然災害或其他因素政府公告之停班日。 |
2.租借場地有優惠方案嗎?
5折: 臺北市身心障礙團體及設籍臺北市身心障礙者。
8折: 登記臺北市以外之身心障礙團體、設籍臺北市以外之身心障礙者、政府機關、學校單位及登記或立案核准之機構、法人、非營利團體。
3.場地租借有哪些申請方式?
A.官網申請:https://tpiwcd.org.tw/login【另開新視窗】
B.現場申請:臺北市身心障礙綜合服務中心二樓辦公室洽管理單位。
C.傳真申請:請至官網下載專區【另開新視窗】下載場地租借辦法,填寫附件2場地使用申請表後回傳至(02)2522-2485,並請來電(02)2522-2486確認是否收到。
4. 開放場勘的時間?
目前場勘僅提供申請週一時段,因本館週一不開放借用場地,以提供場勘時完善的瞭解場地及設備。每次限30分鐘,請於3天前致電本中心預約,優先接待預約者,無預約前來須配合現場狀況安排。
5. 以「臨櫃匯款」、「ATM轉帳」繳交場地費後,繳費憑證如何上傳?
1.至【會員中心→訂單查詢】上傳繳費憑證。
2.詳細操作可參閱【便民服務→下載專區→繳費及列印收據流程說明(開新視窗)】。
6.活動改期或取消,如何變更或辦理退費?
A.改期:若需更改日期,請在使用場地7日前通知管理單位,非7日前告知更改不得變更,免費更改日期以一次為限,第二次以上每次酌收應繳場地費用25%之手續費。
B.取消租用及退費規定:
a.如遇到不可抗力之因素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,如天災(依縣市政府公告停班為準),因而導致場地之使用取消或變更,得與管理單位重議檔期,如因此取消,相關已繳費用無息退還。
b.除前述原因外,場地預訂完成後若需取消使用場地時:
(a)使用場地前1-6日(不含使用當日)取消,已繳場地費不退還。
(b)使用場地前7-11日(不含使用當日)取消,已繳場地費收取50%手續費,相關費用扣除匯費後無息退款。
(c)使用場地前12日(不含使用當日)取消,已繳場地費全額扣除匯費後無息退款。
C.申請單位若未依上述規定期程通知管理單位變更場地租借,將不受理申請單位以任何其他理由取消或要求另議檔期異動,亦不退費。
7.如何查詢場地是否已被借用?
點選場地相關-場地查詢[另開新視窗],並點要查詢的場地後,行事曆如顯示粉紅色方框,如下圖28日下午、晚上時段,即表示該時段已被借用,28日上午白色方框代表尚可租借之時段。
8. 以「臨櫃匯款」、「ATM轉帳」繳交場地費可以兩筆訂單的錢一起付嗎?
可以,若兩筆訂單一起付款,請協助在繳費證明上同時寫上兩筆訂單編號及各筆訂單的金額。
9.誰可以使用中心的地下停車場?
目前停車場規劃為身心障礙者專用汽車、機車車位,僅供來本中心洽公或參加活動之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配偶、親屬乘載身心障礙者本人持用專用停車位識別證、專用牌照方可使用本停車場。
10.如要增加椅子、桌子要如何處理?費用如何計算?
A.可以於填寫訂單時加購。
B.或於活動3天前來電告知場管專員進行加單,並於活動2天前完成付款後來電告知。
C.費用計算:椅子一張20元/1個時段,桌子一張50元/1個時段(提醒您:可增加之桌椅數量仍有上限)。
11.若租借無法飲食之場地,如需用餐請問可以如何處理?
A.週三至週日09:30~16:30可選擇預約中心一樓中山茶書院用餐,預約專線02-2511-9253。
B.請於活動日前1~2天來電詢問是否可租借廚藝教室中午12:30-13:30用餐,租借1小時800元。
12.欲借聽打設備(移動式電視螢幕)應如何申請?
請於活動3個工作天前來電或來信申請,申請結果以中心審核通知為準。
13.改單後,收據還是原本的日期,可以怎麼處理?
可以將收據拿到身障中心由場管專員協助修改日期後蓋章。
14.請問申請退費後多久款項會下來?
中心收齊退費申請文件後,需大約1~2個月時間,確切時間可於申請3週後再來電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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